在台灣要從事醬油、豆腐乳、釀造醋等釀造、發酵食品製造業,其需要遵守的台灣相關法規如下: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實行細則
- 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修正規定
-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
-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
- 醬油類單氯丙二醇衛生標準
-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 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 紅麹製品之食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
- 食品中毒原因微生物名稱表
- 飲用水水質標準
- 醬油製品之食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我個人補充的)
- 食品標示法規 (我個人補充的)
附註:相關法規一直在增加跟更新中!現在還有『包裝醬油標示規範草案』在制訂中。
名稱 | 公告日期 | 內容摘要 | 連結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04/ 12/16 | 管理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之最重要 母法,重點包含: •食品業者登錄 •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強制性檢驗 •設置實驗室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食品追溯追蹤制度 •分廠分照 •食品標示及廣告管理 •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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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實行細則 | 103/ 08/13 | 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施行細 則,重點包含: •食品添加物、有害物質管理、病 原性微生物管理 •標示、散裝食品管理 •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管理 •食品用洗潔劑管理 •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 管理 •公司、商業登記資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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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修正規定 | 105/ 04/21 | 醬油之製造、加工及調配業者,具 工廠登記且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元 以上者,應對其醬油產品之原料進 行真菌毒素檢驗、半成品或成品應 進行單氯丙二醇或其他衛生管理項 目檢驗,每季或每批至少一次。 | 連結 |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 104/ 06/23 | 依衛福部公告應申請登錄之類別 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申請登錄, 始得營業。 | 連結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103/ 11/07 | 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設備器 具、清潔消毒、廢棄物處理、製 程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均應 符合其要求。 | 連結 |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 | 103/ 03/05 | 食品工廠之廠區環境、用具、用 水等應符合基本共同標準,其中 針對專業工廠(如醬油工廠)之生 產及檢驗設備亦須符合相關要 求。 | 連結 |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 | 102/ 08/20 | 食品及其原料應符合真菌毒素之 限量標準(如黃麴毒素、橘黴素 等)。 | 連結 |
醬油類單氯丙二醇衛生標準 | 102/ 08/20 | 醬油類中單氯丙二醇(簡稱 3- MCPD)含量應在0.4 ppm以下。 | 連結 |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 102/ 08/20 | 食品製造所使用之器具、容器 與包裝應符合其材質試驗及溶 出試驗標準,塑膠製食品容器 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 | 連結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 105/ 06/29 | 正面表列食品添加物之品名、 規格、使用範圍及限量,非表 列之品項,不得使用。 | 連結 |
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 104/ 08/10 | 廠商之回收銷毀作業應依據本 辦法規劃及執行,應於物品回 收之過程中,定期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回收進度 報告。 | 連結 |
紅麹製品之食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 | 105/ 09/22 | 從事紅麴製品製造、加工、調 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 之業者,所應符合之基本原料 使用、調配與衛生管理。 | 連結 |
食品中毒原因微生物名稱表 | 93/ 07/23 | 食品生產製程中應避免受病原 菌污染,防止食品中毒事件, 而食品中毒原因微生物包含病 原性葡萄球菌、病原性大腸桿 菌與仙人掌桿菌等。 | 連結 |
飲用水水質標準 | 103/ 01/09 |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 定,與食品直接接觸及清洗食 品設備與用具之用水及冰塊, 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包含 細菌性標準(大腸桿菌群、總菌 落數)、物理性標準與化學性標 準。 | 連結 |
醬油製品之食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 | 106/
01/09 |
本作業指引適用於醬油製品之相關食品製造業者。
醬油製品之相關食品製造業者另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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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等相關法規資料可至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 網 (http://consumer.fda.gov.tw/) 首頁>整合查詢中心 > 食品 > 食品法規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