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 化學原料 洗衣精 洗衣粉 清潔劑

台灣現在用的食用級冰醋酸都是石化工業副產品或工業級產品嗎?

即使是冰醋酸,也是有天然釀造跟化學製成之分別

食用級醋酸最好的是用食材發酵製成濃縮的高濃度醋酸水溶液,不求超高濃度的冰醋酸等級,但只求沒有危害物質跟天然食材製成。利用穀物或甘蔗製成的酒精+氧氣,再利用醋酸菌發酵變成醋酸+水。可是因為醋酸菌本身有 乙醯輔酶A合成酶 ,酒精耗盡之後,會進一步將醋酸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因此天然醋單次最高酸度約在9度,如果是山西老醋也才11度的酸度。

因為食品添加物用的醋酸,並不需要追求高濃度醋酸! 所以跟合成纖維、膠黏劑、醫藥跟染料用的工業用冰醋酸有所不同,食品添加用冰醋酸在正確使用方法跟食用後要對人體健康無害,所以要用食品級冰醋酸。但工業用可以使用工業級冰醋酸,其不管是石油提煉出的原料(例如乙烯)製備,或原料為甲醇的甲醇羰基化法製備,由於本來就不建議用於食品添加,所以即使有對人體危害大的甲醇或乙烯之少數殘留,只要純度夠,其及少量雜質殘留物對工業用並無太大影響。

世界各國可合法使用的食用級冰醋酸都是規定要用對人無害製程法或無害之虞原料製造的醋酸製成,例如細菌發酵法或乙醇氧化法,讓其製備出來的高濃度醋酸沒有(或極端少量)有害物質的殘留,並經過管理機關核准為食品級添加物。但台灣不是! 台灣衛福部食藥署的食品添加物【冰醋酸】食品添加物規格為 11021冰醋酸Acetic acid (Glacial).doc,並沒有規定要使用無害製程,甚至工業用冰醋酸只要符合衛福部食藥署的 食品添加物之規格,就可以當成食品添加用。

衛福部食藥署11021冰醋酸Acetic acid (Glacial) 的規格說明,其並沒有規定要無害製程製備或不可使用工業級產品
衛福部食藥署11021冰醋酸Acetic acid (Glacial) 的規格說明,其並沒有規定要無害製程製備或不可使用工業級產品

乙酸、醋酸、冰醋酸的關係是?

在化工領域來說,高濃度的醋酸(>99%),一般稱之為『冰醋酸』,也就是冰醋酸的本體還是醋酸,醋酸(acetic acid)又稱之為乙酸(ethanoic acid)。
醋酸化學式 CH3COOH。

利用細菌發酵的醋酸製備法,僅占整個世界產量的10%,但是仍然是生產食的最重要的方法,因為很多國家的食品安全法規規定食物中的食醋必須是由生物製備的
但很不幸的是,台灣幾乎沒有廠商是用這種天然釀造的食用級冰醋酸來作食用醋跟醋精 。台灣食用醋所使用的醋酸或冰醋酸,也沒有詳細規定要分類成天然發酵製成跟化學製成的分類,只要你符合標準,工業級也可以成為食品級喔~!

有份從台灣 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報告 指出:
台灣絕大部分都是採用國內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長X、X春)製造之化學產品,其冰醋酸為製造聚乙烯醇(Polyvinyl Alcohol)之副產品。
資料來源: 臺灣地區食醋工廠之現況調查

我認為該作者這段【其冰醋酸為製造聚乙烯醇(Polyvinyl Alcohol)之副產品。】應該是寫錯了

醋酸應該是PVA(聚乙烯醇)製造原料之一:
C2H4 (乙烯)+ CH3COOH(醋酸) + 1/2 O2 →  CH3COOCH=CH2 (乙酸乙烯酯) + H2O,
或 CH3COOH(醋酸) + C2H2 (乙炔)→ CH3COOCH=CH2 (乙酸乙烯酯)
乙酸乙烯酯(VAM)再聚合成聚乙酸乙烯酯(PVAc),聚醋酸乙烯酯在鹼作用下與甲醇反應製得聚乙烯醇(Polyvinyl Alcohol)

如果是石化工廠想要製造冰醋酸,只需使用石油提煉出的: 乙烯做氧化法即可製成醋酸。

可是非常好笑的是!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在SDS(安全資料表)上,明確標示告知其冰醋酸是工業級產品,不建議用於食品添加

長春石化化學的冰醋酸SDS-明確告知為工業級產品,不建議用於食品添加。
長春石化化學的冰醋酸SDS-明確告知為工業級產品,不建議用於食品添加。

而且台灣衛福部食藥署也知道大部分台灣合成醋廠商使用的冰醋酸就是使用該公司的工業級冰醋酸,該署對於食用冰醋酸未訂有產製來源之規定,以致工業用冰醋酸只要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格標準,即可作食品添加物使用。食藥署完全沒有本於其專業以及權責,積極檢驗是否有有害物質,或制定相關詳細且符合世界先進國家的食用醋管理辦法,例如將【限定使用無害原料及製程所製造的醋酸才可用於食品添加】的規格標準制定。但衛福部食藥署卻是完全愧對主管機關之職責: 舊規格標準沿用28年未做修改。

為何同樣是乙酸(醋酸),為何製備法不同,就無法作為食品用添加?

我個人推估長春石化是使用【乙烯氧化法】製成乙酸,乙烯主要是由石油提煉出,因為原料是乙烯,即使製成高純度99.85%的乙酸,只要有殘留一點點乙烯,就會對人體有害不該用食品添加。相對地乙醇氧化法或乙醇發酵法所製作的乙酸,即使乙酸才99%濃度,乙醇有殘留1%,這1%乙醇用於食品添加也幾乎對人體無毒害。
而且中國也明確告知『針對甲醇羰基化法所製造出的乙酸禁止用於食品添加』,原因也應該是甲醇對於人體是極為有害,即使有少量甲醇殘留也不應該用於食品添加。


食藥署早就做過食品工廠之現況調查,發現國內合成品醋工廠所用的冰醋酸均非食品級

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報告中,我們可以確認食藥署早已經從調差中知道台灣幾乎都是用工業級冰醋酸充當食用級冰醋酸,然後該冰醋酸製造商: 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在冰醋酸SDS中也明確標示【本產品為工業級產品,不建議用在食品添加】。

臺灣地區食醋工廠之現況調查-國內合成食醋工廠所用之冰醋酸-除一家尚有自國外進口之存貨外,其餘皆採用國內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化學產品。
臺灣地區食醋工廠之現況調查-國內合成食醋工廠所用之冰醋酸-除一家尚有自國外進口之存貨外,其餘皆採用國內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化學產品。

另外,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0條之3 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工廠應單獨設立,不得於同一廠址及廠房同時從事非食品之製造、加工及調配。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查核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藥品製造業兼製食品者,不在此限。』

所以你認為某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會是一家合格食品添加物工廠嗎? 而且該廠商都已經明確標示及告知其冰醋酸是工業級產品,不建議用於食品添加,也沒有說他本身是食品添加物工廠啊! 那為何中央主管機關(就是衛福部食藥署)都已經自行調查出國內普遍使用該廠冰醋酸做食品添加用,卻沒有任何作為?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之一

並且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8條,中央主管機關(就是衛福部食藥署)都可依法限制製造、加工、調配之方式或條件,而且就連食品添加物之標準跟規格也均由主管機關(還是衛福部食藥署)制定。

所以衛福部食藥署是有權、有法令依據,可以去制定冰醋酸為生物製備法或相關無害製備法製造出的,才能作為食品添加用。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

但是食藥署這個單位就是喜歡皮皮的,不出事就當沒它的事! 反正依照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跟「附表二食品添加物規格1071210.pdf」389頁冰醋酸之規格標準,符合規定的工業級醋酸就可以用在食品添加物調味劑。也因此只要檢驗符合以上規定者,依照台灣食藥署現有規定,均可稱之為『食品級冰醋酸』。

然後啦! 台灣食藥署到現在都沒有強制規定食用冰醋酸原料的產製來源規定,以致工業用冰醋酸只要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即可作食品添加物使用,但該標準使用多年,該署卻從未正視來自工業製造的冰醋酸可能有危害人體健康的風險,且變相讓工業用可為食用,自應檢討,罔顧民眾健康安全,均有欠當。

當然這跟所謂的字面各自解釋跟理解差異有關,如果依照化工檢驗標準跟國家標準來說,的確工業級冰醋酸在經過檢驗後,確認符合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那我自稱為食品級冰醋酸也不為過。

但是啦! 如果依照化工人的良心跟法律責任歸屬來說,如果工業級冰醋酸原料廠商都在安全資料表上跟你說這冰醋酸是工業級產品,也說明禁止使用(Uses advised against)於食品添加了! 那如果你拿去用在食品添加,那就真的不關冰醋酸原料廠商的事了! 而且以乙烯或甲醇為原料製造的冰醋酸,的確有毒性物質殘留且不應用於食品添加的疑慮。

另外台灣有代理商代理建議用途有食品添加劑的冰醋酸 (Acetic acid EP),先不論這製作方式是否天然或化學製成,但由於是化學級 EP級(Extra Pure)=日本試藥一級之原料,而非工業級 Technical 原料,純度一定是夠純才用於一般分析實驗。(再上去就是P.A、ACS、GR、日本試藥特級)

所以即使是拿EP級的冰醋酸,如果依照化工的常理跟台灣現有的法律規定,只要符合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就是可以在台灣認定為食品級冰醋酸。

只要原廠提供的 Safety Data Sheet有標示 Recommended uses: Food additives,那從法律責任跟原料等級來解析,這的確可以用在食品添加上。


使用非天然發酵醋酸製成的醋是如何標示?

依照台灣 衛服部 (106)年6月6日公告「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將於1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產製日期為準)。

定要求以釀造食醋為原料,添加其他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之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

定自107年7月1日(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實施,屆時調理食醋或合成食醋如未依規定標示「調理」、「合成」字樣,涉標示不完整之違規情節,可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另合成食醋係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為原料製成,倘標示宣稱釀造字樣,涉標示不實,最重可處400萬罰鍰。

可是台灣衛服部食藥署,並沒有制定醋酸或冰醋酸一定是要食品級或不可以使用工業級的規定,完全只需依照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

所以才有廠商用工業級也符合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的冰醋酸做食品的清洗劑(不是添加劑喔!) ,但卻被告上法院多年還沒結案! 有時無罪有時又被判有罪,法官自由心證+食藥署避責無能!


中國在於食醋的相關規定絕對比台灣進步

相對於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酿造食醋》是中国于2000年9月1日颁布、2001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标准,标准号为GB/T 18187-2000。
其釀造食醋的定義是:【單獨或混合使用各種含有澱粉、糖的物料或酒精,經微生物發酵釀製而成的液體調味品】,因此添加非天然發酵的醋酸製成調味品,不可稱之為釀造食醋

另外依照中國的冰醋酸相關規定:
GB1886.10-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冰乙酸(本标准适用于由发酵法生产的乙醇为原料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
GB 1886.8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冰乙酸(本标准适用于以甲醇和一氧化碳为原料经低压羰基化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冰乙酸。)

其可以看出中國把由發酵法生產的乙醇為原料製得的食品添加劑冰乙酸,跟以甲醇和一氧化碳为原料經低壓羰基化法(甲醇羰基化法)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冰乙酸,兩者定義是完全分開的! 也就是在中國,天然發酵釀製的冰醋酸,跟化學製成的冰醋酸的定義是分開的! 在成分標示上就必須明確標示是【 冰乙酸(冰醋酸) 】,還是【 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

台灣則是分成 醋酸冰醋酸,不管你是怎麼生出來的!
只要你檢驗成分符合標準即可。進而造成台灣的食用醋酸【可能】可以使用工業級醋酸(實際法律上沒有規定啊!成分也符合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以及台灣都是用化學製成的冰醋酸來製成醋精跟合成食醋。
然後最好笑的是,即使廠商拿符合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的工業級冰醋酸,【只用】 在食品加工過程中 ,並在最終製成成品前除去醋酸,而不是用在食品添加物上喔。結果他媽的被台灣政府起訴! (相關新聞在下方連結)

台灣真他媽的神經錯亂且亂七八糟的管理!

如果依照中國最新(於2019-12-21實施)的 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規定,冰醋酸不可用於食醋~! 但依照GB 2760-2014, 冰醋酸 應用於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製成最終產品前應除去),殘留量不需限定。

食醋之食品添加既的使用應符合GB2760的規定,冰醋酸不可用於食醋。

你看中國這幾條法令既簡單又有效不是?
不管你是天然釀製冰醋酸還是化學製成冰醋酸,都不可用於食醋。如果用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是可以! 多清楚、多明白啊! 而且讓做釀造食醋的中國廠商,禁止使用冰醋酸,只能做真正的釀造食醋。

那像台灣人吃食醋時,常常看到廉價食醋上的原料中明確使用了冰醋酸,並且也不知道是否使用的是工業級冰醋酸,還是『真正』食品級冰醋酸? 為何? 因為台灣現有辦法跟規定可以讓外國只能當成工業使用的冰醋酸,在台灣卻可以當成食品級冰醋酸使用。

兩岸是差在哪裡? 就是主管機關是否盡責的差異性!


台灣廠商千萬不要被食藥署給賣了!

所以呢,台灣的醋經廠商必須知道是要用 Food additive Acetic acid 來做食品添加用的醋精啊! 如果真拿 Uses advised against: Food additive 不可使用於食品添加的醋酸、冰醋酸 ,或是 Technical Acetic acid 工業級醋酸、冰醋酸,那你就必須知道你可能會承受台灣政府的法律訴訟!

而且監察院已經針對衛福部食藥署對於冰醋酸之恣意亂搞,已提出糾正。衛福部自創法無明文規定之加工助劑,且將食品添加物中溶劑移至為加工助劑,協助業者規避食品添加物應查驗登記規範,過程草率,未能嚴謹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監察院糾正衛福部暨食藥署

監察院對衛服部食藥署之冰醋酸管理恣意亂搞提出糾正
監察院對衛服部食藥署之冰醋酸管理恣意亂搞提出糾正

相關的新聞報導

工業用冰醋酸竟用於食品 監院糾正衛福部、食藥署 2019-04-30
工業強酸泡海參黑心商人 無罪被撤銷發回更審 2018-10-31
海參泡冰醋酸案 – 臺灣高等法院-點選新聞稿詳細內容 2018-02-01
海參泡工業冰醋酸 高院逆轉改判業者無罪 2018-01-31
海參泡工業冰醋酸 黑心商判刑一年-2017-08-26
黑心海參添加工業用冰醋酸 負責人起訴 -2015-07-22


至於現有的台灣醋精原料是?

十全青磅料理醋精的成份: 水、冰醋酸(食品級)。酸度:40%。

我看十全是使用 冰醋酸(食品級)啦! 其也是依法標示為【合成醋】。

至於是用 發酵法生產的乙醇為原料製得的食品添加劑冰醋酸 還是 甲醇和一氧化碳为原料經甲醇羰基化法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冰醋酸,我們無從分別。
因為衛福部、食藥署已經25年沒有變更過冰醋酸的標準。(25年是以2019年04月開始計算)
而且依照現有規定,即使是用化學合成工業製造出的冰醋酸,只要符合25年沒變的標準,就是可以將工業用級冰醋酸合法為食用級冰醋酸。

又加上添加冰醋酸所製成的合成醋,味道極差!
用合成醋製成的沙拉醬、美乃滋,味道更是劣質到不行!
所以我本身如果真的很不幸買到這種爛醋或相關製品,我會選擇拿去洗衣服或稀釋後倒掉。因為這種醋製品完全不值得去吃!

所以我不會推薦你去買一字牌、白兔牌、大越老醋店的目鏡醋、幸福牌烏醋,這類食用醋酸或食品級醋酸製成的醋。釀造醋的香氣跟韻味都沒了,只有死酸跟醋酸特有的臭味,我幹嘛推薦給你難吃的醋?

另外我其實也很避免在外面點或吃客家菜中的薑絲大腸,醋原本就是在起鍋前才加!
知名的客家 古家正鹿牌 美濃醋可是醋度高達45%,直接食用或調味用都可以將你的牙齒酸化了! (高濃度醋精一定要稀釋使用,如果是美食家,就盡量避免食用!)

然後美國都可以利用玉米或相關穀類釀造大量製作食用醋酸,中國也已經制定法令禁止使用冰醋酸用於食醋。為何台灣人連選擇天然釀造製成的醋酸都不行?


作者:

184px im5481

7則迴響

  1. 1)洗濯洗劑有PH值弱酸性的,例如アタックNeo 抗菌EX Wパワー
    這樣我的洗衣機會有危險嗎QAQ

    2)有沒有推薦台灣可買到的食用醋?(平常用白兔牌)

    1. 我本來想去抗菌EX Wパワー的官網查詢成分表,結果花王好像宣布2019年3月停產。然後因為已經超過6個月,所以連產品目錄都沒了! 而且花王的產品都需要去日本網站查詢才可得到大約的實際藥劑成分為何? 看包裝簡易藥劑名稱根本沒用!
      3.0以上6.0未満:弱酸性,都停產了,就別用了! 然後即使用了,我看成分應該也可容易溶解於水,水洗乾淨就好!
      用十全醋精即可. <<洗衣服用的! 是可食用,但是是合成醋

想發表感想嗎?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